省商务厅关于拟推荐全国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激励典型县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18号)要求,经各市(州)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结合各地相关工作开展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省商务厅认真研究,拟推荐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作为激励典型县,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商务厅流通处联系,联系电话:0851-88555458,13628564024。 (来源:贵州省商务厅)
主 编:陈 刚 副主编:张泽琴审 校:侯万华 编 辑:左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