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免去:
沈健民的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相乾的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冉飞鸿的印江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熊飞的印江自治县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刘旭明的印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张安兵的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马洪刚的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车文兴的印江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
吕昌林的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唐雷的印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卫军为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田姣为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林波为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昌林为印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尹华为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刚为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尹剑波为印江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军为印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明为印江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唐雷为印江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田进前为印江自治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二)
(三)
主 编:陈 刚 副主编:左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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