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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开展梵净山保护情况调研

  9月15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海率调研组到我县开展梵净山保护情况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翊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兴武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我县木黄镇偏岩水库施工现场、金厂村、金星村,紫薇镇豆凑林村、张家坝村、团龙村、大园址村,罗场乡岭峰村、靛厂村、茶园村、广东坪村,就梵净山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项目监管、取水许可、生态修复治理、村寨规划编制、原有居民房屋建设、公墓规划建设、保护标志和界碑界桩设立等情况进行调研。

  

  据了解,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涉及我县缠溪镇、紫薇镇、木黄镇、罗场乡4个乡镇38个村。为更好保护自然环境,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梵净山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印江自治县梵净山保护管理问责办法(试行)》《2021年度梵净山保护管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对各项工作明确了具体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抓具体的保护机制。



  调研组指出,《梵净山保护条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对铜仁“念好山字经,做好水文章,打好生态牌,奋力建设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市委“一区五地”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条例》施行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通过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条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梵净山保护工作取得成效。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检查组要求要结合《条例》和实际情况,分类解决。(印江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杨文姜  黄志权)

  

编辑:吴 霞  一审:侯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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