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宣传二人讲 | 创建文明城市 共享美好生活
来源:今印江新闻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4-07-02 14:26
浏览量:4159
点击视频观看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理论宣传员史丽坤,今天主要负责为大家讲理论。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实践宣传员陈皓,今天我们为大家讲述的是《创建文明城市 共享美好生活》。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创建文明城市,就是创建更加美好的生活。
细微之处见公德,举手之间显文明。创建文明县城,你我共同参与。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对城市发展最好的助推,也是对群众期待最好的回应。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始于1995年,当年张家港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全国掀起向张家港学习的热潮。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把文明城市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并称为三大群众性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写进党的决议,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成为全国各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国掀起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热潮。1997年—1999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先后在全国集中宣传推介了10个城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经验,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掀起新高潮。新中国成立50周年前夕,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首批58个“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2年10月,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2003年9月,中央文明委在经过近8年的探索、试点和论证的基础上,于2005年9月开展首届“全国文明城市”表彰活动。2004年9月14日,中央文明委颁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为全国各相关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指导,2005年10月,首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表彰了9个“全国文明城市”,3个“全国文明城区”,58个“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印江县持续开展“四整治”“四提升”行动,着力推动文明创建从主街向背街、从城区向郊区、从粗放向精细、从面子向里子、从干部向群众推进,推动文明创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文明城市创建的目的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们不仅要把自己的家庭建设好,更要把这些正能量推向社会,文明是尊老爱幼,文明是举手之劳,我们既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受益者。
印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坚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高,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分层分级分类同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动全县城乡环境不断改善、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为客观评价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效,中央文明委颁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依据。为突出文明城市创建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全国文明城市的美誉度公信力,中央文明委颁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从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生态环境保护、诚信建设、创建工作机制等方面确定具体负面清单项目,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从轻到重分别实施罚扣测评分数、通报批评、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取消提名城市参评资格、取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等惩戒办法,划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底线”和“红线”。通过建立这种“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有力促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巩固创建成果和提升创建水平,确保了文明城市创建的质量和实效。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是推进文明风尚培育,强化公共文明引领。加强诚信建设,推进文明餐桌行动,推进文明旅游工作,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选树宣传先进模范,制作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持续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着力推进文明风尚培育。
三是促进教育科技进步,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加强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普设施和科普基地建设。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完善基层文体设施,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开展文明交流互鉴。
四是完善党务政务机制,促进法治公平正义。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全面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完善公民权益保护机制,分众化做好公民权益保护工作。
五是打造生活宜居环境,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建设优美环境,保持城市整洁,打造优良秩序。完善便民商业、文体休闲、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加快构建形成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社区生活圈”。加强社区治理,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
六是创造良好生态环境,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改善城市空气、声、水环境质量。开展绿色环保宣传教育。健全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广泛发动公众参与,开展文明培育,提升文明素养,增强居民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意识。
文明城市创建是全面提升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综合竞争力,推进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全面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更是一项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惠民工程。是真正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擦亮城市形象,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共同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具体规范,积极向英模人物和先进典型学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做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在社会上做一名好公民,在单位里做一名好员工,在学校内做一名好学生,在家庭中做一名好成员。
文明城市创建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只要我们每个人向文明迈出一小步,印江的文明创建就会前进一大步。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己任,像爱护自己的家一样爱护我们的城市,美丽的印江将会焕发出新的魅力与光彩,我们的城市会变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幸福和谐!
监制:左禹华 总编:蒋智江 编审:张江勇 编辑: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