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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管控的公告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江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
预警管控的公告


受区域天气影响,印江自治县城区2025年1月22日已连续出现轻度污染天气,并将持续出现轻度污染天气。根据《印江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管控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现决定从2025年1月22日15时起,启动“印江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Ⅱ级预警”,并按要求发布环境空气质量Ⅱ级预警管控。从目前天气预报和污染变化情况看,预计时间将持续7天,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一、预警启动范围


印江自治县城区


二、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三、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四、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全天对城区道路,尤其是印江中学、印江二中周边及校园内洒水。


2.县城周边工业企业粉尘排放浓度在排放标准限值基础上下浮30%以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厂区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每次洒水、保洁时间间隔不超过3小时。


3.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停止作业,使用柴油的工程机械停止作业,并安排专人驻工地监管。


4.严控城市主干道公路扬尘污染,主干道公路洒水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对背街小巷组织环卫工人进行人工清扫与冲洗。严禁带泥上路车辆在城区道路通行,并安排专人进行巡回督导检查。


5.砂石料场、裸露地面扬尘管控、停止城市规划区内矿山(碎)石场、渣场、弃土场、混凝土搅拌站等生产作业,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并洒水降尘,减少浮尘产生,安排专人驻工地监管。


6.管控期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居民禁止燃煤烧柴。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监制:左禹华 总编:蒋智江 编审张江勇 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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