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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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民兵权益保障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武装部:

现将《铜仁市民兵权益保障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 铜仁军分区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仁市民兵权益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铜仁市民兵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权益保障工作,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支持参与民兵工作的荣誉感、获得感和责任感,夯实全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基础,推动民兵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贵州省民兵权益保障办法》和《关于明确全省民兵享受景区门票和个人通信收视资费优惠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保障对象


民兵权益保障对象为全市民兵及编组民兵队伍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荣誉激励


市本级及各县(区)结合大项任务完成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依据军地有关规定,通报表扬和表彰奖励民兵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利用重大节日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开展走访慰问,从中挖掘培塑民兵先进典型,依托广播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新媒体客户端等,开设民兵工作专栏,广泛宣扬全市新时代民兵建设成就,有力构建全社会认同民兵、支持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格局。


三、职责划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民兵权益保障工作,具体如下:


(一)民兵在参加军事训练和遂行应战应急任务期间,由各级军事机关根据规定发放训练参勤补助,并落实伙食费、往返差旅费和短期意外保险等相关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军事机关民兵事业费预算。(由军事机关任务牵头部门负责)


(二)各级军事机关按铜仁市人民政府、铜仁军分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兵工作的意见》规定标准为基干民兵干部发放履职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由军事机关负责组建民兵队伍的部门负责)


(三)参与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大力鼓励并支持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军事训练等相关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应按规定落实所属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等待遇,不得因所属人员履行民兵职责对其作出辞退、解聘或者免职、降低待遇、处分等处理。(由各编兵单位具体负责,辖区政府和军分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督导落实)


(四)各级军事机关为所属基干民兵配发民兵服装,并按现行要求统一管理,民兵在参加军事机关统一组织的编兵整组、教育训练、战备勤务和执行任务等活动时按要求穿着民兵服装。(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和各人民武装部负责)


(五)民兵在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发生伤病的,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救治;因执行任务致残或被确认为因公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抚恤优待。(由卫健、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军事机关政治工作部门负责)


(六)民兵执行军事任务和参加军事训练期间,其家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属地人民政府给予救助和慰问。(由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军事机关政治工作部门负责)


四、民兵权益保障


(一)设置服务窗口。铜仁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机构、场所、站点应当设置“贵州省基干民兵优先”窗口,且有明显标识(模板附后):


1.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户籍服务大厅、医保社保服务大厅、水电暖缴费大厅、技能培训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公立及民营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2.各类银行服务网点、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民航机场;


3.各类旅游景点、文化场馆;


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铜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各级营业厅。(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人民武装部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设置“贵州省基干民兵优先”窗口)


(二)提供优先服务。基干民兵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凭《贵州省基干民兵证》享受以下优先服务:


1.优先办理户籍和婚姻登记手续;(由公安、民政等部门负责)


2.优先享受就业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由人社部门负责)


3.优先办理医保、社保缴纳等业务;(由医保局和人社局负责)


4.在公路和民航机场享受优先购票、安检、乘车乘机等服务;(由交通运输部门、铜仁凤凰机场负责)


5.在公立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时,享受优先挂号、化验、检查、取药、住院等诊疗服务;(由卫健部门负责)


6.在各级银行服务网点优先办理开销户、存取款、转账汇款等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铜仁分行负责)


7.在三大营运商和广电营业厅优先办理相关业务;(由运营商和广电公司负责)


8.在法律服务机构优先办理法律援助服务。(由司法部门负责)


(三)提供优待优惠服务。基干民兵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凭《贵州省基干民兵证》享受以下优待优惠:


1.市内国有3A级(含)以上景区门票半价优惠,受到县(团)级以上表彰表扬的民兵凭《贵州省国防动员先进个人优待证》,享受市内国有A级以上(含)景区门票免票;(由文旅部门负责)


2.在各县(区)范围内乘坐公共汽车免费(城际公交除外);(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3.持有《贵州省国防动员先进个人优待证》民兵,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加油(气)站加油享受个人折扣;(由中石油、中石化负责)


4.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经营范围内,参照“拥军专属套餐”享受个人通信资费优惠;(由具体公司负责)


5.享受14元/月优惠使用贵州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线电视基本收视服务,按市场价5折优惠使用广电宽带及有线电视点播服务。(由具体公司负责)


受到县(团)级以上表彰(表扬)的民兵发放《国防动员先进个人优待证》,《优待证》有效期内本人及子女如体检政考合格、学历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入伍。(由本人所在辖区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


五、编兵单位权益保障


铜仁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均应大力支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主动参与全市民兵编组,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享受以下优待和扶持政策:


(一)因所属员工参加基干民兵集中军事训练、演训活动和执行国防勤务等任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损失的,经企业提出申请,由军事机关商同级政府按照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二)开展民兵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军事机关按有关规定纳入民兵事业费予以保障;


(三)企业从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


(四)被上级军地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或表彰的单位,在国防动员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由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优先从编组民兵人数较多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中选拔配备基干民兵营(连)干部(由军事机关政治工作部门负责);


(五)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以上民兵工作先进单位的,按照《贵州省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该单位建设项目属于《贵州省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目录》范围,根据军事需求在新建和改扩建中需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兼顾特定国防功能的,可列入贯彻国防要求总体项目清单,并纳入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在项目用地、规划、融资、建设等方面依规予以优先安排、足额保障(由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负责);经综合评价后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无抵押、无担保金融信贷服务(由相关银行负责);在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根据人选标准条件和结构比例,优先推荐相关单位负责人(由各级人大、政协负责)。


六、证件使用管理


基干民兵证由军事机关统一制作发放,是验证民兵身份和实施权益保障的有效凭证,各级军事机关要加强市域范围内基干民兵证的使用管理。


(一)严格证件审验。军事机关分级负责全市《贵州省基干民兵证》的发放、审验和更换工作。证件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时间为每年7月,每次审验有效期一年,基干民兵在有效期内享受相关权益保障。


(二)严格证件使用。持证人如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或不再符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发证机关应及时取消其基干民兵资格,收回《贵州省基干民兵证》。


(三)严格证件管理。《贵州省基干民兵证》仅限本人使用,对涂改、转借证件的人员,由发证单位没收其证件,丢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发现伪造、骗取《贵州省基干民兵证》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基干民兵权益保障是贯彻执行习主席关于完善国防动员体系,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抓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军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细化职责任务,推动工作末端落实,确保政策高效执行。


(二)注重宣传培训。落实基干民兵权益保障覆盖面广、涉及人员多,各单位要组织必要的培训,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闻客户端、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基干民兵权益保障政策。各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识、微信公众号推介等方式,提高公众知晓率。


(三)严格工作落实。将基干民兵权益保障工作列入双拥模范城创建内容,各责任单位要督促所属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认真落实民兵优先优待优惠权益保障政策。


附件:“贵州省基干民兵优先”标识模板

图片

《铜仁市民兵权益保障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民兵权益保障部署要求,参照《贵州省民兵权益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军分区联合印发了《铜仁市民兵权益保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措施》出台背景


2023年12月,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联合印发《贵州省民兵权益保障办法》,要求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近年来,我市民兵在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民兵归属感、荣誉感和获得感不强,出台市级《措施》能够进一步抓好民兵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民兵队伍。


二、主要内容


(一)民兵权益


一是军事机关为基干民兵制发《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并对民兵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依据军地有关规定通报表扬;


二是对参加军事训练和遂行任务的民兵发放训练参勤补助,并落实伙食费、往返差旅费和短期意外保险等相关待遇,民兵在执行任务期间出现伤亡的给予伤病救治或抚恤优待,家庭严重困难的给予救助慰问;


三是为民兵干部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四是为基干民兵配发民兵服装;


五是本人持《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在铜仁市行政范围内设置有“贵州省基干民兵优先”标识窗口优先办理各类业务;


六是本人持《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在铜仁市行政范围内有关单位享受专属优待优惠;


七是持《国防动员先进个人优待证》的民兵,可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加油(气)站加油(气)按规定享受优惠折扣,《优待证》有效期内本人及子女如体检政考合格、学历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入伍。


(二)编兵单位权益


一是开展民兵工作所需经费由军事机关按规定予以保障;


二是因所属员工参加基干民兵训练执勤任务对企业造成直接损失的可申请补偿;


三是符合有关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纳入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在项目用地、规划、融资、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四是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可按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


五是被上级军地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或表彰的单位,在国防动员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六是优先从编组民兵人数较多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中选拔配备基干民兵营连干部;


七是在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根据人选标准条件和结构比例,优先推荐相关单位负责人。


(三)职责划分


1.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民兵在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发生伤病的,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救治;因执行任务致残或被确认为因公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属地人民政府落实抚恤优待;民兵执行军事任务和参加军事训练期间,其家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由属地人民政府给予救助和慰问。


2.铜仁军分区、各人民武装部。对民兵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铜仁军分区、各人民武装部协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军地有关规定通报表扬,利用重大节日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开展走访慰问;落实基干民兵干部履职补助、参训执勤补助、伙食费、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等;配发民兵服装;制作发放《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并按要求完成证件年度审验和更换工作。


3.有关单位。提供优待优惠服务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规范设置“贵州省基干民兵优先”标识,并按规定在设置有标识窗口给予基干民兵优先办理各类业务;按照规定提供优待优惠政策。编组民兵单位要支持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军事训练等相关活动,期间应落实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等待遇,不得对其作出辞退、解聘或者免职、扣薪、降低待遇、处分等处理。


三、一问一答


(一)基干民兵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凭《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在有关单位能享受哪些优待优惠?


1.市内国有3A级(含)以上景区门票半价优惠;


2.在各县(区)范围内乘坐公共汽车免费(城际公交除外);


3.在移动铜仁分公司、联通铜仁分公司、电信铜仁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参照“拥军专属套餐”享受个人通信资费优惠;


4.享受14元/月优惠使用贵州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线电视基本收视服务,按市场价5折优惠使用广电宽带及有线电视点播服务。


(二)基干民兵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凭《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在国家有关单位可以享受哪些优先服务?


1.优先办理户籍和婚姻登记手续;


2.优先享受就业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


3.优先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4.优先办理医保、社保缴纳等业务;


5.优先办理水、电、气费用缴纳业务;


6.在公路、铁路客运站和民航机场享受优先购票、安检、乘车乘机等服务;


7.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优先挂号、化验、检查、取药、住院等诊疗服务;


8.在各级银行服务网点优先办理开销户、存取款、转账汇款等业务;


9.在各类旅游景点、文化场馆、公园、动物园享受优先入场、讲解、引导等服务;


10.在三大通信运营商和广电网络营业厅优先办理相关业务;


11.在法律服务机构优先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三)铜仁市行政区域内哪些场所应当设置“贵州省基干民兵优先”的明显标识?


1.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户籍服务大厅、医保社保服务大厅、水电暖缴费大厅、技能培训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公立及民营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2.各类银行服务网点、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民航机场;


3.各类旅游景点、文化场馆;


4.移动铜仁分公司、联通铜仁分公司、电信铜仁分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铜仁分公司各级营业厅。


(四)《贵州省基干民兵证》证件如何管理使用?


1.证件审验。军事机关分级负责全市《贵州省基干民兵证》的发放、审验和更换工作。证件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时间为每年7月,每次审验有效期一年,基干民兵在有效期内享受相关权益保障。


2.证件使用。持证人如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或不再符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发证机关应及时取消其基干民兵资格,收回《贵州省基干民兵证》。


3.证件管理。《贵州省基干民兵证》仅限本人使用,对涂改、转借证件的人员,由发证单位没收其证件,丢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发现伪造、骗取《贵州省基干民兵证》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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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监制:左禹华 总编:蒋智江 编审张敏 编辑:张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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