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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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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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保障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购新活动平稳运行研究,现对我省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产品换新活动规则优化调整如下


一、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调整


2025810时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比例从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6%给予补贴,调整为按交易发票金额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


(二)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比例从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5%给予补贴,调整为按交易发票金额9%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3万元。


以上以所购新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日期为准


二、家电以旧换新、数码购新政策调整


2025810起,家电以旧换新、数码购新


活动补贴发放规则优化如下


(一)实行限额限时发放补贴券。每周五上午1030,统一发放补贴券。每人每类补贴券可领取1次。补贴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补贴券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即自动作废,下周可重新领取。


(二)实行“实名校验+滑块验证”的双重验证方式。个人消费者手机IP定位必须在贵州省省内,才可领取补贴券;个人消费者云闪付GPS定位在贵州省省内,方可使用核销补贴券。


(三)明确送货期限。送货期限为完成交易后的三个月,超期未送货的不予发放补贴。


三、有关说明


本次政策调整仅涉及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换新活动中的补贴标准及发放规则,其余内容继续按原活动规则执行。贵州省现行的汽车报废更新、家居换新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均保持不变,继续按原规定执行。此次政策调整可能给参与活动各方和广大消费者带来一定影响,我们对此深表歉意。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以旧换新活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服务质量。请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贵州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活动信息和动态,活动统一咨询电话:400-893-9977


特此公告。 


贵州省商务厅

2025年7月30日

来源:贵州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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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左禹华 总编:蒋智江 编审张江勇 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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