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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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通报4起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大对宾馆、酒店、酒吧、KTV、营业性歌舞厅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售卖点等相关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力度,依法惩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展示打击成效、形成有效震慑。现将丹寨县2025年3月以来4起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丹寨县某烧烤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

2025年3月,丹寨县某烧烤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5元,并处罚款9000元。


案例二

丹寨县某音乐餐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

2025年7月,丹寨县某音乐餐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12元,并处罚款9000元。


案例三

丹寨某酒馆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

2025年11月,丹寨某酒馆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四

丹寨县某烟酒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

2025年5月,丹寨县某烟酒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贵州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王某某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元,并处罚款4999元。

相关法律知识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云上丹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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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监制:左禹华 总编:蒋智江 编审田林  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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